鄉事區議員陶錫源涉用150萬公帑維修祖堂地 陶氏祖墓旁建牌樓

蘋果日報 2017/04/18 21:54

陶錫源

屬鄉事派的屯門區議員陶錫源,被揭發涉以公帑為祖堂地做工程。陶錫源於數年前向區議會申請撥款,在陶氏祖堂地外圍興建矮牆、及在先祖墓穴附近修建牌樓,共涉款150萬元,變相以公帑保護和美化陶氏祖堂地。記者今日致電陶錫源查詢,他一聽記者查問立即掛線,其後電話接駁去留言信箱,截稿前未有回覆。
《明報》報道,陶錫源早年在區議會動議「新慶村門牌186號附近地台改善工程」,並在2008年獲4月獲批,工程在2010年1月落成,涉款逾63萬元。項目選址在屯子圍與新慶村交界的嘉儀路,離陶氏先祖墓穴僅幾步之遙,工程主要在墓旁豎立「桃花源」字樣的牌樓、墓前土地鋪地磚和擺放石椅等。
陶錫源其後動議一個矮牆工程,並在2013年12月獲批,由民政處工程組負責,至2015年5月落成,涉款逾87萬元。矮牆工程毗鄰陶氏先祖墓穴,主要興建高約兩米、長近100米的綠瓦矮牆,圍起陶氏祖堂一塊逾3萬平方呎的耕地。翻查舊相片,農地以往由鐵絲網包圍,興建矮牆後保安較強。
陶錫源本身是祖堂成員,他回覆《明報》稱耕地已由陶氏其他成員管理,與他人合作耕種桃花,強調並無收租。他指牌樓及矮牆均屬改善環境工程,不涉利益衝突,又稱因日子久遠,忘記有否在區議會申報。但報道引述多個附近村民指,該處土地多年來出租予非陶氏子孫經營桃花園,並由陶嘉儀祖值理的陶錫源負責收租及管理。
記者下午致電陶錫源查詢,他一聽記者表明身份即掛線。
民政事務總署回覆本報指,署方是參照廉政公署發出的兩層申報利益制度指引,就區議會的運作制定相關條文,要求區議員在成為區議員時申報其一般金錢利益或其他實惠,以及在遇有利益衝突時申報。十八區區議會已將有關利益申報條文納入其《區議會常規》內,所有區議員均須遵守。議員的申報詳情亦已供市民查閱。「鄉郊小工程計劃督導委員會」及新界九區的「鄉郊小工程地區工作小組」均採用兩層申報利益的制度,以避免在推展工程項目時出現利益衝突。兩層申報制度基本上規定成員必須定期申報利益,並且當在會議上遇到可能與其利益有衝突的事項時,申報本身利益。
至於《明報》有關報道涉及的三個項目(五柳雅薈廣場、桃花源牌樓及屯門嘉儀路桃花園空地地台改善工程)分別屬鄉郊小工程及地區小型工程,並分別於2008年在鄉郊小工程計劃督導委員會及2012至13年在屯門區議會地區設施管理委員會討論並通過。根據記錄,有關建議人(即陶錫源議員)有按規定於有關年份分別向所屬會議的秘書處提交了相關利益申報表格,當中包括了建議人擁有的土地、祖堂及公司董事等資料。
民政事務總署回覆《明報》則指,工程的建議人陶錫源當年向鄉郊小工程計劃提交相關利益申報表,指相關工程附近並無其擁有的土地
記者潘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