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的出現,最早是在商品市場,特別是一些容易受到天氣影響的農產品。透過期貨市場,農民及最後用家都能降低風險。而在九十年代之前,香港亦有不少商品期貨買賣,包括期金、期糖、期豆及期棉,但最後因為工業逐漸北移,對於商品期貨的需求愈來愈少,結果這些商品期貨在港逐漸消失。
要論港交所最成功的期貨產品,以成交量及金額計算,相信非恒生指數期貨(俗稱期指)莫屬。期指屬於指數期貨,是用來對沖股市上落風險的一種工具。
假如投資者持有股票,但因近日局勢不穩,股市有下跌危機,投資者大可以立刻把股票沽出。在出售股票之後,投資者便再沒有股票,因此將來股票下跌,也與他無關(亦即不再害怕要承受股票價格下跌的風險)。
可是若所持股票將會派大量股息,預先把股票沽出,便不能收取這些股息;又或者是投資者本身是上市公司大股東,根據有關規例,他不能大量減持股份,就算能夠減持,如果持股量低於某個水平,他可能不再是公司的大股東,公司管理權便要拱手讓於人。如果明知股價將會下跌,又如何是好?
如果不能沽出股票,但又要保障股價下跌的風險,沽空期指會是另外一種途徑。假若股價真的下挫,投資者所持有的股份價值便下跌,但因預先沽空期指,期指平倉之時,會為投資者帶來利潤,補償部份現貨市場的損失,這點就是期指的對沖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