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南方周末》籲放寬公民和政治權利的新年獻詞被當局篡改,郭飛雄、孫德勝和劉遠東均到報社門外抗議並發表演講,同年先後被拘,直至昨宣判,三人均已被關兩年多,劉和孫幾乎刑期已滿快將出獄。郭的代表律師張磊指檢控方原只訴郭涉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刑期最高5年),法院卻自行增加尋釁滋事罪給郭加刑。判決中郭的「犯罪事實」除了發起《南周》街頭抗議,同年4月全國八個城市有人上街舉牌要求官員財產公示及要求人大批准《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公約》,也被指由郭一手策劃。
郭飛雄因參與維權於2006至2011年曾入獄5年。他昨在庭上最後答辯稱判決「反正義、反法律、是卑劣的政治迫害。」重申自己無罪,並感激律師、家人、及國內外朋友的聲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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