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踢竇」尋夫的女子姓張(三十五歲),她事後聲稱只是攜同歲半女兒到卡拉OK消遣,並堅持要入內「兜一個圈」,但沒有交代為何要帶同年幼女兒到來。
警員相信其真正目的是想到夜總會找人,懷疑她未能聯絡丈夫,氣憤下帶同女兒到上址尋夫兼大興問罪,案件列作糾紛處理。
與職員爭論不休
現場為灣仔杜老誌道一間卡拉OK夜總會,未成年人士一律不准入內消遣。昨下午三時許,張女攜同歲半女兒抵夜總會門外後,擬進入時在大堂被職員阻止,張女不滿被拒與一名姓黃職員(三十八歲)理論,她質問對方:「咩呀!我係女人,唔招呼得㗎?我係要上嚟唱歌。」但職員以其女兒年幼,按法例不能讓其女兒入內婉拒。雙方在大堂爭論半小時後,張女認為對方是性別歧視,即時致電報警。
警察勸喻下離開
警員接報到場了解事件後,向張女解釋該間卡拉OK夜總會是禁止未成年人士入內,勸她攜女離去,但張女不肯走,堅持要:「上去(夜總會場地)行一行」,職員不允,其後警員在旁好言相勸;至下午四時許,她受勸攜同女兒由警員陪同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