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iPad橫空降世,蘋果也要來分一杯羮賣電子書。蘋果的風格,不做蝕本買賣。iPhone的程式,由發行商自行定價,多少沒所謂,反正七三分賬,蘋果三,這做法稱為代理人模式。蘋果把此模式延伸至電子書,書商可自由定價,條件是要保證定價永不高於任何其他銷售渠道,即是說,不可讓亞瑪遜蝕賣,此舉擺明挑釁亞瑪遜。
就這樣,書商多了一個選擇,兩大惡人,應挑哪一邊?
書商大都選了蘋果的代理人模式。結果是,所有賣電子書的,包括蘋果、亞瑪遜及其他,書價變成劃一,一律高過亞瑪遜原來的蝕本價。亞瑪遜失去了蝕賣這撒手鐧當然震怒,又搞小動作報復,又在網站吵嚷力陳代理人模式的不義。報道說,委員會是因收到大量投訴後開始行動,調查代理人安排是否違法。坊間估計,所謂大量投訴乃亞瑪遜策動也不出奇。
告得入參與的書商嗎?問過內行人,紛紛說機會一半一半。要知道,所謂公平交易法,類似香港政府想搞的競爭法,極目盡是灰色地帶。亞瑪遜蝕賣搶平台擴市場,蘋果出招打擊市場一哥,出版商靠邊力保定價權求存,大家都以自己利益為依歸。到底搞競爭法能保障誰?不清楚,但肯定益了律師。
宋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