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交逃犯】林鄭被轟做「吳三桂」毀一國兩制 拒評內地「陽光司法」
逃犯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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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立法會將就《逃犯條例》修訂條例草案進行首讀及二讀。特首林鄭月娥今早到立法會回應議員質詢時,被多名議員質疑政府修例的理據不足,更擔心日後特首一人獨大,擁有啟動移交程序的絕對權力。其中朱凱廸追問林鄭是否認同內地的司法水平,可以放心將疑犯引渡至當地受審,但林鄭無正面回應,「既然話河水不犯井水,咁井水都唔應該犯河水。」
朱凱廸稱,雖然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早前指內地已奉行「陽光司法」,但正如維權律師王全璋被秘密扣留3年,更在不公開審訊下被定罪;2016年四川有4人賣「銘記八酒六四」而被控顛覆國家一案拖延至今才開審,多番追問林鄭「咁樣嘅中國大陸『陽光司法』係咪無問題、可以放心送人返去受審?」
林鄭回應時只稱每個司法地區都有獨特的制度和安排,特區政府不適合評價,「井水都不犯河水」,重申港府會依照立法會通過的法例行事,有關法律條文和精神可在法案委員會中另作詳細討論。
林鄭又不點名批評議員,「任何議員去詆毀香港司法制度,詆毀香港無司法獨立,或者話司法獨立係廢話,都係辜負咗香港市民」,要求議員反省為何要「詆毀、唱衰」香港,言論引起在席的泛民議員不滿,多人站立反駁林鄭,但被主席梁君彥喝止,更警告再有人叫囂會視作「行為極不檢點」將其趕出會議廳。
民主黨尹兆堅就指,大律師公會昨日發聲明批評政府以「堵塞漏洞」為藉口提出修例是誤導公眾,因所謂「漏洞」事實是香港回歸前中英雙方都同意的穩定民心安排。他質疑港府是借去年發生的台灣殺人案「消費死者」,趁機打開中港引渡的缺口,批評林鄭如同「吳三桂引清兵入關」,破壞過去中港法制河水不犯井水的慣例和一國兩制。
林鄭回應時反駁,自己與保安局局長李家超連日已就《逃犯條例》修訂作出「好耐心咁交代」,重申修例只有兩個目的,一是令港府有法律基礎處理台灣殺人案,二來是為處理現有法律出現的漏洞。她強調過去一年一直與保安局和律政司研究有何方法處理台灣殺人案。
她又稱,政府所謂的「漏洞」,並非指回歸前排除設立中港引渡的安排,而是指在今時今日的法律體制下,有人會利用地理限制在香港「鑽空子」合法地逃避移交引渡,「修例係填塞咗個空子,唔畀香港成為逃犯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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