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宣誓︱聶德權向內媒稱有高官要求盡快宣誓 公僕拒簽可申辯一次
公務員宣誓聶德權
聶德權接受《深圳衛視》專訪時說,有高官要求盡快宣誓。設計圖片
政府將安排全體18萬現職公務員宣誓或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接受《深圳衛視》專訪時說,下月將向現職公務員發通告,交代簽署聲明的具體安排,若違反誓言將按法律或公務員紀律程序懲處。
聶德權在訪問中表示,特區政府和公務員之間不只是僱傭關係,公務員是特區政府的骨幹,屬政治體制中重要的部份,有責任和使命支持及落實特區政府的施政,並將「一國兩制」落實好,故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是基本責任和條件。他指,宣誓和簽署聲明是國家與社會對公務員的期望和要求,同時有助港府管治。
聶德權說,下月將向所有現職公務員發通告,交代簽署聲明的具體安排,又說宣誓建議一出後,其常任秘書長和部門首長同事都主動提出可快些執行,「佢哋都覺得呢個係基本要求,亦係一路以來做緊、肩負緊嘅責任,所以都希望能夠透過一個公開嘅宣誓儀式,來表達呢一個確認」。他說,日後有部門首長或常任秘書長上任,需進行宣誓;其他公務員則透過簽署聲明來確認。
聶表示,過去數月向公務員同事發信、向各部門收集意見、和公務員團體見面溝通,發現不少公務員同事和團體均非常支持有關宣誓和簽署聲明的安排。他指,局方7月曾提出分階段宣誓,由某些職系或較高級的公務員先做,惟團體和同事都反映,如宣誓是基本的責任和條件,無需要再分階段進行宣誓,故決定「一次過」處理現職公務員簽署聲明的安排。
他指,如公務員拒簽聲明,令人懷疑是否接受這方面的責任,「這時候就變成是否合適繼續在公務員隊伍中執行職務」,局方會先給予機會讓現職公務員申辯拒絕簽署聲明的理由,再根據機制考慮讓他離開公務員隊伍。
至於簽署聲明後的公務員若違反誓言,他則指,違反誓言即代表涉事同事一定牽涉不當行為,會按法律和公務員紀律程序懲處。他重申今年7月1日之後加入政府的公務員,簽署聲明是聘用條件之一;試用期的同事若拒絕簽署,試用期將會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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