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家驊指判詞訂明若拒絕忽略宣誓 議員資格即取消不容再次宣誓
終審法院湯家驊宣誓基本法青年新政梁頌恆游蕙禎
對於終審法院駁回青年新政梁頌恆及游蕙禎就宣誓案提出終極上訴申請,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回覆查詢時指,判詞有幾點值得留意。判詞指出《宣誓及聲明條例》訂明若是拒絕及忽略宣誓,議員資格會被即時取消,立法會主席無權容許有關人士再次宣誓。
其次,判詞指《基本法》自1997年7月1日生效,法律一早已存在,不是人大釋法有否追溯力的問題,而是法律有否效力的問題。
湯家驊認為,終院今次的判詞,未必直接影響另外4位被取消資格的立法會議員上訴,始終案件細節不盡相同。惟對於原訟庭對4人蓄意忽略宣誓的事實裁決,上訴庭應不會輕易推翻,上訴庭干預下級法院就事實的裁決,機會較低。
惟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則持相反意見,認為終院就梁游案的判詞對另外4位被取消資格的立法會議員「冇乜大影響」,因終院判詞是強調梁游拒絕宣誓的事實裁斷,有關內容不適用於其他議員。就民事案而言,另外4位議員案件的事實裁斷是建基於既定情況或文件,與一般刑事案涉及證人供詞及盤問內容而作出的事實裁斷不同。民事案到上訴時,對事實的裁斷仍有爭議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