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無糧出」而要申請破產的陳先生昨向本報投訴,指任職公司在幾年前就開始拖欠員工薪金,而他被累積拖欠的薪金更達十五萬元,他已不時向僱主追討,但對方經常採取「拖字訣」。「有時佢只係肯還住幾百蚊畀我,當我好似乞兒咁。」由於經常無法取得薪金,迫於無奈之下,他曾向三間財務公司借下九萬多元,在無力還債下,他早前已申請破產。
已於今年四月離職的陳先生說,雖然勞資審裁處上月裁定資方需分三十期向員工發放欠薪,但到上月底第一期到期,資方仍拒絕支付欠薪,員工遂向法庭申請將公司清盤,但執達吏昨前往查封該公司時,發現該公司已改名。他批評資方存心欺騙,漠視裁判官判決。現時失業的他正考慮申請綜援,本報昨未能聯絡該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