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遴選陪審團過程尚算順利,經過17輪抽選,部份被抽中的候選陪審員聲稱英文水平不夠及抱恙,當中有一人聲稱曾替房委會擔任顧問工作,獲法官批准豁免,另一人聲稱曾任警務工作,怕對審訊存有偏見,其理由未獲法官接納,但辯方行使權力,反對他任陪審員。最後,法官選出五女兩男組成陪審團。
60歲被告陳裘大被控於99年4月至01年8月,身為公職人員,接受共280萬元饋贈或報酬,作為他處理多間承辦房委會建築地盤的工程公司與房委會之間的往來事務上,提供協助、優待或偏袒而接受該利益。
被告另被控於01年7月27日,接受郭樹華20萬元的饋贈或報酬。案件編號:HCCC31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