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液淋妻】墮樓夫有前科 8年前通渠水淋妻判誤殺

蘋果日報 2018/06/01 02:28

腐液淋妻

大圍隆亨邨學心樓,67歲男子黃志誠,昨晚向40歲姓林第三任妻子淋腐液後墮斃,原來8年前他亦曾向前任妻子淋通渠水,令其頭部及身體有4成灼傷,他與9歲女兒亦被濺中。
據知黃志誠有大學學歷,曾任職採購經理及保安員,但與第二任41歲姓宋妻子感情亮起紅燈,有人懷疑妻子「勾佬」,2010年6月底,在沙田排頭村寓所,衝入廚房拿起兩樽通渠鏹水,向妻照頭淋去。宋走避不及,頭、面及手腳嚴重受創,4成皮膚灼傷,留醫一個月後不治。黃其後被裁定誤殺罪成入獄8年,2015年出獄。
黃志誠當年曾在法庭表示,宋是他多年前在深圳包養的女公關,直至與首任妻子離婚後才跟她復合。他形容宋為惡妻,不時掌摑及侮辱他,又逼他簽下「奴隸契」,要在家中任勞任怨及與家人斷絕來往,甚至在他口內小便及命令他舐她下體,更向他苛索20萬元,作為原諒他有婚外情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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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志誠(左)的第二任妻子,留醫約一個月後不治。(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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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形容第二任太太為惡妻,不時掌摑及侮辱他,又逼他簽下「奴隸契」。(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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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當日當場被捕。(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