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聚好散】婚後冇同老婆同居過? 范冰冰經理人獲准離婚

蘋果日報 2018/10/17 15:10

穆曉光逃稅風暴范冰冰

大陸女星范冰冰的台籍經理人穆曉光(本名牟恩廣),以未與妻子同居、夫妻之情蕩然無存等理由,向法院訴請離婚;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近日判准,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牟恩廣指自己與妻子在2013年結婚後,並未共同生活,他回到台灣的期間,都住在台北晶華酒店,夫妻之情蕩然無存,已無維持婚姻關係的主觀意願及客觀實益。他希望,為能好聚好散,免傷和氣,決定以口不出惡言的方式離婚,希望法官准予。
但牟妻指,婚後雖因丈夫事業重心而聚少離多,但絕非如他所述,有從未共同生活等情況。
法官審理後認為,牟男雖因工作長期滯留外地生活,而與妻子分居兩地,然而多年來兩方生活甚少交集,夫妻感情維繫困難,分居期間也未見他們積極維繫婚姻及感情,原告訴請離婚實屬有據。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