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捷於去年5月在台灣台北捷運車廂內瘋狂隨機殺人,造成4死22傷,新北地院一審判他4個死刑及144年半徒刑。高院今早首度開準備庭,鄭捷透過律師當庭表示,撤回上訴,但又堅稱他有不能判死的理由,因為一審判他死刑違反《兩公約》及《憲法》比例原則。鄭捷並透過律師想當庭道歉,但被害人家屬罵不要演戲、不需要心虛的道歉。
法官當庭問鄭捷數個問題,雙方對話經台灣《蘋果》整理如下:
法官問:鄭捷,你在捷運是隨意砍殺嗎?
鄭捷回說:是。
法官再問:有無選擇性?
鄭捷答:沒有。
法官問:有沒有想過車上可能會有兒童或少年?
鄭捷答:不知道。
法官再問:如果遇到怎麼辦?
鄭捷仍答:不知道。
鄭捷今早由法警戒護進入法庭,他今天特別除下口罩,騷出其八字鬍鬚,面對媒體詢問會否向被害人家屬道歉?會否要求判死?他均充耳不聞。
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