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劍劈頭傷頸 律師控教練
學劍道「駁嘴」疑遭報復 索償26萬
【本報訊】體育界名人韋基舜任律師的姪兒韋業顯,04年到香港劍道協會學日本劍道,在課堂上問總教練如何正確使用竹劍,卻被教練責罵他「駁嘴」。韋業顯聲稱在下一堂課時,疑遭教練報復,用竹劍大力拍擊他戴了頭盔的頭,令原本已有頸患的他,頸椎再次受傷。韋業顯昨興訟高等法院,向總教練索償26萬元。 記者:黃幗慧
原告韋業顯(46歲),其父韋基堯為香港舉重健力總會名譽主席,曾代表香港出戰亞運舉重項目,韋基舜是韋基堯的弟弟。韋業顯原索償逾200萬元,但昨沒再就將來的收入損失索償,現只索償26萬元。被告黃寶傑,是香港劍道協會會長兼總教練,持六段級別(最高為八段)。
據原告一方指,韋業顯在96及99年學習騎馬時曾墮馬,令頸椎受傷,頸椎有退化。他於03年10月到香港劍道協會學習劍道,學習半年以來一直沒有問題。至04年4月13日,韋首次穿着重6公斤的劍道防具上課,他與5位同學組成小組,練習用竹劍互相拍擊對方戴上頭盔的頭。
其間被告行經,要求韋業顯站立不動,然後用竹劍拍打他的頭作示範。被告打了韋4至5次,令他頓時感到暈眩,事後感到頸痛並證實頸部受傷,需接受推拿等物理治療。
韋業顯指,在案發前一堂,他曾向被告發問使用竹劍的正確方法,但遭被告罵他「駁嘴」,當着全班同學面前喝斥他。韋認為被告因為心生不忿,所以向他報復,用過大力度拍擊他的頭。
韋業顯亦指,自報讀課程當日,被告一直沒有說明進行劍道運動時有潛在危險,有頸部傷患是不適合學習劍道。而案發當日,被告在示範前,亦沒有問及他曾否受傷及作出任何警告,故認為被告疏忽。
被告則否認責任,反指當日其他同學亦有以竹劍拍打韋業顯的頭作練習。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PI5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