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東星集團公司董事局主席兼總裁的蘭,2009年其東星航空在武漢市政府和中國航空集團的逼迫下破產;2010年,他因逃稅入獄4年;2016年,因涉嫌詐騙被廣州警方監視居住,由於其新加坡護照遭到扣押而無法出境,他於是在同年5月乘船偷渡到越南,並向新加坡駐河內大使館求助,謊稱弄丟護照,須申請補發旅遊證件但不果。後來,他用假護照進入新加坡,結果遭當局逮捕,被判監5個月,他不服上訴,法院二審判決維持原判,但他並未入獄服刑,以繳納保釋金的形式在新加坡境內自由活動。而蘭逃離中國後,國際刑警組織對其發佈紅色通緝令,公安部將他列為追逃對象。
新加坡《聯合早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