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抗爭|民間修憲草案遭否決 示威者遊行至警察總部前潑漆用水槍射水
泰國抗爭
泰國國會昨起一連兩天辯論7個修憲草案版本,示威者包圍國會並要求堅守至議員接受民間版本修憲方案為止。國會周三開始就修憲草案版本投票表決,而示威領袖兼人權律師阿農(Anon Nampa)號召當地時間今午4時(香港時間下午5時)再到曼谷市中心拉差巴頌十字路口集會,再遊行至警察總部,至少逾6,000人參與,由於昨天警方出動水炮及施放催淚彈鎮壓,他呼籲大家要準備好保護措施,更號召志願者「應對」催淚彈。
國會今午開始對6個由朝野政黨提出、以及1個由公民團體iLaw提出的修憲草案版本投票表決,根據泰國憲法,草案必須獲至少三份一(84位)議員支持才能通過一讀。最終一份由政府提出,以及另一份由反對黨提出的草案獲通過採納作進一步討論,至於iLaw提出的版本則被否決。示威者今日遊行至警總,有前線示威者向正門潑油漆及畫上塗鴉,亦在中央調查局正門前用水槍射水,高叫「暴君養的狗」,但示威者表示沒有計劃突破警方防線進入警總範圍內。
主辦單位晚上當地時間近8時半左右宣佈今日示威結束,並呼籲民眾下周三(25日)在皇家資產管理局(Crown Property Bureau)再聚集。
抗爭領袖阿農號召示威者下午4時再到曼谷市中心拉差巴頌十字路口集會,更在Twitter呼籲參加人士「準備及攜帶保護裝備」以應付催淚彈,「(警方)在今天的集會可能會再使用催淚彈」。泰國PBS電視台在社交網寫道,正如在香港運動中出現雨傘一樣,昨天保護示威者的是一隻又一隻用作盾牌的黃色充氣膠鴨。
阿農更指當局已調派其他省份警員前來增加人手,「我們要仿效香港示威者應付警方發射催淚彈的方法,昨天當催淚彈落到地面時,我們未能及時撲滅,導致氣體擴散。我們需要志願者肩負『處理催淚彈』責任,因為我們的保安隊伍工作已很繁重,如果我們有一支撲滅催淚彈小隊,那就太好了」。
示威者打算由拉差巴頌十字路口遊行至警察總部,警總有可能成為今日主要衝突地點,警方嚴密佈防,一改以往用巴士設立路障的做法,改為用兩輛砂石車泊在總部正門前,封鎖示威者去路。警方發言人周三警告:「任何破壞政府財產和路障的行為都被視為犯法。如果侵入者破壞政府財產,我們將根據權限和職責採取行動。」
示威者昨午衝擊警方在國會外設置的鐵絲網路障,防暴警方發射水炮及催淚彈阻止。路透社引述曼谷Erawan急症中心指,至少55人受傷,其中6人腹部、手腕或腳受槍傷,32人吸入催淚氣體不適,是自7月份反政府示威爆發以來受傷人數最多一次。阿農曾向記者表示,有示威者中了橡膠子彈,有現場片段顯示傳出槍聲之際,現場有人叫「退後」。
泰國警方發言人表示,他們從未發射實彈或橡膠子彈,正在調查事件。而警方已在國會外安排了水炮車、載有化學劑的卡車,防暴警察亦有設置路障戒備。
泰國《民族報》/Thai PBS World/Twitter/《蘋果》資料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