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時本港有超過30萬名外傭,自由黨早前訪問3,153名外傭僱主,40.4%曾遭遇外傭故意博炒。自由黨外傭問題關注組召集人李鎮強,聯同數名僱主舉行記者會,講述外傭博炒招數。他們指這些外傭有人會偷竊家中財物,有人經常「詐病」,甚至有外傭故意打開浴室門洗澡,或僅以毛巾蔽體,務求令僱主一家尷尬,然後逼使僱主「炒魷」,在獲取一個月代通知金賠償後,旋即返新工。
李鎮強表示,博炒成功的外傭除獲一個月代通知金外,僱主更要負責對方返回原居地的機票,根據《入境條例》規定,外傭與僱主終止合約後需於14天內出境。但條例並無列明離職外傭須在期限內返回原居地,令部份外傭利用此漏洞,被解僱後只短暫離境前往鄰近地區如澳門等,便馬上折返本港到新僱主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