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被告命途多舛,她於1歲時,母親離家出走,她在吸毒酗酒父親長期缺乏照顧下長大。父親於05年去世,她開始租住涉案單位,與三名兒子及何姓同居男友居住。她亦將父親的骨灰以膠袋盛好,隨便置在一個小孩伸手可及的地方供奉。
女被告自中三便輟學,曾在快餐店工作,案發前依賴每月1萬多元綜援金過活,至案件去年3月被揭發後,三名兒子被社署接走,女被告仍可接受每月約8,000元綜援金。此時,女被告發現自己懷有何姓同居男友的骨肉,男友堅持要她生下孩子,她亦為了不讓懷中骨肉在破碎家庭長大,一直沒有供出男友的所為。惟當她誕下四女後,男友亦已逃之夭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