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多次強姦前女友 事主拒協助調查公司男東主獲撤控
強姦賴卓承
電腦程式公司男東主被指到前女友家中,四度強姦她。事後男東主企圖離去,但被女事主捉住,最終被捕。涉案東主被控一項強姦罪,案件今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控方表示女事主因心理問題,不願繼續協助警方調查,故申請撤控。裁判官照准,亦批准辯方的訟費申請。
被告賴卓承(28歲)被控於本年4月20日在跑馬地一個住宅單位內強姦女事主X。
控方庭上透露,被告於案發日凌晨3時許曾到訪事主寓所,約兩個半小時後離開。管理員發現被告及事主曾有爭吵,事主鄰居亦聽到事主曾大叫。被告事後現身大廈大堂時,事主報警並制止被告逃跑,被告最終被捕。控方強調,被告並非沒有做出自招嫌疑的事情,故反對辯方的訟費申請。
裁判官問辯方,是否同意控方案情所指,被告和事主在案發前一周已分手,辯方表示不同意。辯方亦稱,案發時有鄰居曾聽到事主大叫求助的說法,只是控方案情指稱,並無證據支持;而被告接受警方調查期間,亦沒有作出任何警誡供詞。
辯方又指,控方雖指控被告推事主落梳化後四度強姦事主,惟報告顯示事主沒有受傷或曾與人發生性行為,與控方案情自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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