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得離譜】產婦三度求剖腹被拒致嬰兒夭折 醫院需賠$72萬
賠償雲南產婦昆明夭折
雲南昆明一名40歲孕婦,三次要求醫生為她進行剖腹生產,入院後第三日深夜,她無力自然分娩時,醫生才為她剖腹,但是嬰兒卻因為在肚子內待得太久,吸入羊水死亡。婦人將醫院告上法院,案件近日宣判,法院判醫院需要賠償61萬元(人民幣.下同,約72萬港元)。
這名婦人名叫王芬,去年1月14日晚她因為「見紅」,在丈夫陪同下到昆明醫院待產,醫生為她檢查後,發現她的羊水已破,即時住院。翌日上午、王芬羊水後10多小時,她第一次要求醫生剖復,但醫生沒有理會,只為她注射縮宮素;至入院第三日的日間,王芬依舊沒有宮縮迹象,她先後兩度要求醫生剖腹,醫生卻只叫她繼續等待,又加大劑量注射縮宮素和抗生素。
直至第三日深夜11時許,醫生才說她可以分娩,可是過程很不順利,她沒有力氣自然分娩,醫生最終還決定幫她剖腹。男嬰在第四日凌晨3點半出生,卻全身皮膚發紫,最後經搶救無效死亡。司法機構鑑定,嬰兒是「羊水吸入導致呼吸衰竭死亡」,王芬認為這是三次提出剖腹被拒,醫院一再拖延的結果。她將醫院告上法院,索賠67萬元。
審理時醫院代表堅稱「沒有過錯」,並強調沒有及時剖腹產,是因為王芬「並不急迫」,又稱不排除嬰兒因為功能缺陷而死亡.可是第二次司法鑑定,仍是確定院方出現過錯,法院判醫院須向王芬支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醫療費等共計58.7萬元,支付精神撫慰金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