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餐店外棄童 男子候懲

蘋果日報 2016/07/19 05:20

元朗麥當勞抄牌罪成同居罪名成立碰碰車遺棄麥記老麥陳寶儀告票教育路大膽車何楊明丘熙楠Chan Lok故意忽略兒童故意忽略導致兒童受到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損害資訊科技顧問揸大

【本報訊】同居男女去年先後獨留女方的9歲及6歲兒子在家中及街上,置之不顧,女方更曾遺棄兩子在賓館兼不交房租,男方則試過駕車送男童會合母親時,在雨夜下將男童遺在快餐店門外,男童最終被途人帶上私家車。男女分別被控兩項及一項故意忽略兒童罪,他辯稱怕被抄牌及想男童學習獨立才將其留下,裁判官斥責他自私:「驚俾人抄牌重要過(男童)安全?」
案情指姓陳女被告(34歲)去年9月獨留兩子在家,家中放有水果刀及鉸剪等利器;同月她又將兩子獨留賓館,兩子被催繳房租卻又找不到她,要由姨姨前來付錢及接走。女被告早前認罪,被判感化。至於姓何男被告(43歲)不認罪,經審訊後昨被裁定罪成。男被告准保釋至8月1日判刑。
案件編號:FLCC2133/16
■記者伍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