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德之亂】陳章萍在任期間 兩副校及多名教師出現情緒病
陳章萍興德學校使用虛假文書張錦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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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牽涉「影子學生」等一連串校政風波的屯門興德學校,前校長陳章萍涉嫌於在任期間向教育局呈交虛假求職者面試紀錄,被控使用虛假文書罪,案件今在裁判法院續審。該校副校長今供稱,他在被告任職校長期間,因學校管理引致情緒問題,告假數個月,並需尋求精神科治療。另一名副校長則供稱,曾因不滿學校管理,與超過十名老師在家教會上表達不滿,並向教育局及教協投訴,其後收到校方的口頭警告及律師信。
興德時任副校長何志輝今作供時透露,曾於2015年2月25日一個家教會會議上與宋卓範及李陽等教職員,就被告陳章萍的校政管理問題向學校管理層及家長表達不滿,「當時有十幾個老師對啲管理手法感到好大壓力」,並承認自己亦對被告的管理手法感到「不開心」。
何續稱,事後鍾姓校監向他發出口頭警告,指他在校表現不稱職,數月後更收到校方的解僱信。辯方問何,是否收到該解僱信後,才聯同李、宋等人到教育局投訴被告;何稱時序不對,他們是在2月25日當日已向教育局及教協投訴。及後他收到校方發出的律師信,但記不起內容是否如辯方所述,指他涉及誹謗。
何又指,曾因工作引致情緒問題,在2017年3月至8月期間請病假;而除他之外,該校另有數名老師亦曾因同一原因請病假,但他否認情緒問題影響記憶力。何接受辯方盤問時,被問到是否記得一名叫「羅蔚華」的教師曾任教普通話科,何稱不太記得。
辯方續問,何是否同意自己記性差;何稱只是因時間相距久遠,加上過去兩至三年間,每年均有約10名教師離職,人事變動太快,因此記憶不清晰。何副校昨日在庭上供稱,曾於2017年入住精神病院,但稱僅於住院期間有服藥。
現任興德副校長宋卓範於接受盤問時承認,在2017年對學校事務感到「不開心」及有壓力,並曾聯同何副校及李陽等人,向家長表達對管理層的不滿。他又承認在2017年間請了數個月病假,並尋求精神科治療,但稱現已不用服藥。辯方問宋會否因精神病影響記憶力,宋否認。
宋補充,他應是在被告辭任前請病假,復工時被告已離開學校。裁判官水佳麗問他,是否知道何副校請病假,宋稱知道,並指同樣發生於被告辭職前。
宋又供稱,曾面試過張錦輝,但不記得於何時何地;他亦曾參與涉案表格上另一名應徵者「羅蔚華」的面試,但張與羅分別應徵不同職位,不會在同一場合進行面試。
宋續指,他面試張時,被告及副校長何志輝亦在場,面試表格由書記提供,他通常會在完成面試後立即簽署。有時如果臨時被要求參與面試,而表格上沒有他的名字,書記則會在事後找他補簽。辯方問,他當時是否被臨時要求參與張的面試,他稱在面見張前,被告曾叫他準備問題,故記得「應有預先通知我」。
控方傳召筆迹專家作供,對比何的其他簽名,認為涉案表格上的疑似「何志輝」簽名,很可能不是由他所簽。
控方及後讀出其中一名女應徵者的書面供詞。據該陳姓應徵者指,她於2016年7月到興德學校進行應徵教職面試,下車時有一男子為她開門,等候面試期間見到大學校友羅蔚華。至面試時,她才得悉替她開門的男子姓「宋」,是興德時任高級主任,亦是面試官之一。
陳續稱,連同宋在內,在場共有4至6名面試官,除被告是女性外,其餘面試官均為男性,其中有一名年約45至50歲的男副校長。她稱沒有看過警方展示的涉案面試表格。
據悉,陳與羅蔚華及張錦輝的名字,一同出現在涉案表格的應徵者名單上。
裁判官裁定案件表證成立。辯方指被告選擇不出庭自辯,亦不會傳召證人。控辯雙方將於本周四進行結案陳詞。
控罪指,被告陳章萍(46歲)於2017年5月24日,涉嫌使用虛假學校求職者面試表格,意圖誘使時任屯門區高級教育行政主任鄭國仁接受該文書,以致對他或他人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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