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李女賣身下海一直瞞着家人,她以每次3,000至8,000元(770至2,000港元)代價從事性交易。每天下午開始接客到第二日天亮,最少接客約10次,最多一天接22人,半年約賺500多萬,但她每月只能抽取四、五千元,其餘所得交由應召站抵債。
她上月接到一名大學生嫖客時向他透露賣淫苦衷,該大學生同情她但無力救援,於是向警方舉報。高雄警方調查發現,這個應召站在網站張貼引人遐想的留言攬客,並依嫖客選擇的場所,將賣淫少女送往進行性交易,規避警方查緝。警方經偵查找出應召站匿藏李女地點,上周四(12日)將李女救出,並逮捕涉案應召站54歲杜姓女負責人。
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