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粉嶺上周三發生的18歲男生疑求愛不遂,以刀刺傷15歲少年繼而自刎一案。被控意圖謀殺的男生昨出院後,即被警方解往沙田法院應訊,暫毋須答辯。控方指兩人並非情侶,沒親密關係,被告曾在警誡下表示「想同對方一齊,被拒絕後唔知點算」,當日則帶備刀欲在事主面前自殺,令對方「呢世都記得自己」。
案件前日首次在粉嶺法院提堂,惟被告劉浚生(18歲)因仍在醫院而缺席聆訊,昨獲准出院,但前頸仍貼有紗布。控罪指他於本月15日在沙頭角公路龍躍頭段軍地一單位內以刀傷害一名男童,控罪書男童的名字被刪去,法庭傳譯員向他讀出控罪時,也沒提及男童名字。被告表示明白,神情冷靜。控方指事主情緒不穩,被告對他構成極大危險,反對被告保釋,被告沒保釋申請,還柙至5月15日轉往粉嶺法院再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