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藉詞獲「譚仔三哥」經營權騙財 夫婦被控欺詐罪
欺詐李美玉陳世儉譚仔三哥雲南米線
夫婦涉向友人訛稱與「譚仔(三哥)雲南米線」有生意往來,可取得特許經營權並已落實選址天水圍頌富商場開舖大展拳腳,友人見合約上有「三哥」代表簽署便信以為真,各人共投資逾180萬元,結果開舖無期,其中一人要求退股卻遲遲未取回款項,查詢律師下發現根本並無相關合約而揭發事件。
涉事夫婦李美玉(47歲)及陳世儉(48歲)今於區域法院否認3項欺詐罪受審。控方今指,「譚仔(三哥)雲南米線」於香港開設多間分店,惟並無以特許經營權方式經營。
首名證人羅裴供稱,與被告夫婦相識近9年,2014年中李自稱是「三哥」的蔬菜供應商,因而與「三哥」相熟,可取得特許經營權,羅與另一友人郭俊堅表示有興趣,但兩人均於內地工作,故授權李代表與「三哥」商討經營權。李同年10月於名為「四友」的whatsApp群組中展示特許經營合約計劃書,並於翌年3月簽署合同,期間各人並選好舖位。
羅於2014年12月至翌年2月期間,先後5次將共逾56萬元存進李美玉的戶口。羅稱多番催促李約見「三哥」,但一直未能成事,郭後來發現落實租用的商舖竟已出租,李則稱可於同一商場選另一面積較大的商舖。羅於2015年5月因家中急需用錢而要求退股,結果由陳另一友人李培民承接其股份,唯羅只能取回25萬元。
羅再催促下,李安排羅往律師行取票,指「三哥」一方會派代表出現,惟最終未有人出現,羅之後向律師行查詢才得知根本沒有處理過有關法律文件。羅於是報警。
辯方盤問時指,羅因抗拒其妻人工受孕的要求,遂着李於whatsApp群組中展示支票,藉此訛稱已投資「三哥」生意;辯方並指因羅與郭邀請李投資飲食生意,並不斷催促李出錢,李情急下賣樓籌錢卻受騙,因而欠下巨債,羅向她支付的逾50萬元實是借予李應急之款項。羅否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