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鄺星宇(27歲)報稱地產經紀。控罪指他本月12日在觀塘同仁街臨時公共小巴站襲擊男子馮文傑、非法及惡意傷害馬富善,另於觀塘警署接見室內管有第一部毒藥即偉哥。署理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應控方要求,將案押後至本月29日,先索取被告的兩份精神科報告,以確定他是否適合答辯或判處醫院令。控方指本案性質嚴重,被告有自殺傾向,過往一年曾向精神科醫生求醫,反對被告保釋。據悉,被告有嚴重抑鬱,曾向聯合醫院及醫務中心的精神科求醫,案發前情緒不穩,有自殺及自殘傾向,曾向父母立下遺書。至於兩名傷者,馮輕傷,未有求醫;馬則左手虎口位裂開。
案件編號:KTCC94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