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本月22日下午4時許,表兄李江林(27歲)先使用表弟何小樂(22歲)的雙程證在落馬洲過關,五分鐘後何以自己的中國護照過關。事後兩人在落馬洲使用只供長者及小童使用的港鐵特惠車票,入閘時被發現。職員欲記錄兩人資料時,李稱自己沒有任何旅遊證件。
辯方昨天在解釋兩人不熟悉本港法律,加上兩人「幾似樣」,遂以此方法「試下過唔過到(關),過唔到就返去㗎喇」。
據悉,持中國護照的旅客只能以過境性質來港,一般需向入境處職員出示相關證明,如去程機票及簽證等,若旅客所述的過境目的獲信納,如旅程未編排好或有變更等,則毋須出示有關證明,亦可過關入境。
案件編號:FLCC72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