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法】楊岳橋憂定義模糊易中招 梁美芬稱證明犯罪準則高
楊岳橋梁美芬國歌法
【新增議員補充】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上周向立法會提交《國歌條例草案》建議條文,立法會周五將討論國歌法本地立法工作。公民黨黨魁楊岳橋今日出席電台節目,表示擔心罰則模糊,指建議條文中有關「篡改、歪曲和貶損方式侮辱國歌」的定義較主觀,市民或誤墮法網。出席同一節目的經民聯梁美芬則指,普通法有成熟指引處理,而國歌法因屬刑事罪,故定罪準則很高,需要百分百證明是「故意」侮辱國歌,而「貶損」可能有主觀因素,但亦有客觀第三人標準,相信無心者不會被裁定是故意。
楊岳橋認為國歌法第15條文中的「公開及故意篡改國歌歌詞、曲譜,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國歌,即屬犯罪」有模糊部分,指何謂「貶損」及「侮辱」定義模糊,而執法部門又以何準則執法,均是普通市民擔心之處。他又指國旗及國徽與國歌不同,因國歌聽得見但摸不到,市民行為是否屬犯罪非常模糊,舉例指若有市民以廣東話字正腔圓地唱國歌,又或是以不純正普通話唱,質疑是否觸犯國歌法。梁美芬則指條文中要求市民在奏唱國歌時舉止要莊重,市民是故意侮辱還是只是咬字不正,相信能夠判斷到。她又籲市民勿在國歌法本地立法後,二次創作國歌,因有一定風險墮法網。
楊岳橋補充,根據現時諮詢文件所提及的《國歌法》內容,條文語意含糊,擔心魔鬼在細節,容易被執法人員所濫用,憂慮《國歌法》最終只會成為箝制言論及創作自由,以及打壓異見的工具,屆時公民黨將毫不猶疑的反對訂立《國歌法》。楊岳橋又指出,假若政府不就《國歌法》進行公眾諮詢,公民黨將會代政府落區收集民意,反對《國歌法》本地立法。
剛連任教育部部長的陳寶生在北京回應本港就《國歌法》立法的情況時,指中國國民都應該唱國歌,並強調要加強教育,反問把國歌教育寫進法律有甚麼不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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