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國家外匯局公佈,批准在北京及上海進行個人的人民幣及外幣兌換特許業務試點,即容許開設特許經營的找換店,以便民眾可更靈活彈性兌換外幣。有本港外幣找換店業界人士不擔心內地此舉會搶去本港找換店生意,因為港人對內地兌換貨幣的真偽仍欠缺信心。
國家外匯局昨表示,符合條件的境內非金融機構一經批准,便可在京滬試點地區經營,包括在規定的年度總額內辦理人民幣兌換業務,並為境外個人辦理每人每日累計不超過等值500美元(約3,900港元)的人民幣兌回外幣現鈔業務。有關經營機構需使用國家外匯管理局規定的統一兌換標識,並參照中國人民銀行滙價管理有關規定確定掛牌交易滙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