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一項貪污控罪指潘及盧涉洽談現代街市一個攤檔的月租,向有關租戶收受六千元。另一項貪污控罪則指兩名被告以相同理由,向另一名租戶索取八千元。廉署調查顯示,兩筆懷疑賄款涉為被告代有關租戶與現代街市洽談「減租」的報酬。
被告另被控共七項盜竊罪,指兩人先後盜取合共三萬四千九百二十七元。有關款項分別屬於現代街市及另外四名攤檔租戶。調查揭發被告涉在現代街市不知情的情況下,以不同理由向該等租戶索取多筆款項,並據為己有。據悉,有人涉巧立名目,向有關租戶收取不同費用,例如冷氣費、行政費等。
全港公屋商戶總會會長林偉賢回應稱,一般而言公屋街市租戶申請減租時,若獲得管理承辦商人事上的「關照」,肯定有幫助。同時,不少承辦商都會在租金以外,收取不同的費用,例如公關費作宣傳等,但可能存在濫收漏洞。
房署發言人強調,公屋街市小租戶與承辦商之間的租金商議及收費問題,全屬兩者之間的商業關係,房署「管唔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