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暴之戰】警隊過去半年發放1.35億元津貼 膳食津貼佔5,000萬
津貼警務處財委會保安局朱凱廸膳食津貼反送中抗暴之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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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早前港府披露,經常被指「呃OT」的警隊在過去半年獲發共9.5億元超時補水後,當局進一步交代,警務處在過去半年共發出約8,500萬元工作相關津貼,及約5,000萬元的膳食津貼。
財委會仍在審議包括警隊在內的公務員加薪撥款,保安局早前回覆財委會時首次披露,過去半年(6月至11月),警隊平均每月領取超時補水的人數達約1.1萬人,開支約9.5億元,即平均每名警員獲8.6萬元加班費。
朱凱廸再要求當局交代,警務處在過去半年發放「工作相關津貼」和「膳食津貼」的情況。保安局日前回覆財委會解釋,「工作相關津貼」包括6類,例如只適用於文職職系的額外職務津貼、辛勞津貼、輪班工作津貼和黑色暴雨警告當值津貼及颱風當值津貼,還有紀律部隊職系特別津貼及制服(及用具)津貼。
保安局亦指,「工作相關津貼」只限月薪不超過總薪級表第33點(即約7萬元)、警務人員薪級表第48點(即約10.5萬元)或一般紀律人員薪級表(主任級)第32點(即約10.5萬元)的人員申領,而在過去半年,「工作相關津貼」的總開支約8,500萬元。
朱凱廸批評當局的回應是避重就輕,因為他要求當局詳細交代「工作相關津貼」下各類津貼的開支,但當局只籠統地交代開支為8,500萬元,正如早前交代約9.5億元加班費時,當局亦沒有詳列不同職級的警員申領多少加班費。再者,政府放寬了警察申領膳食津貼的限制,未知今次公佈的5,000萬元是否已反映放寬後的金額。朱表明對當局的回應「唔收貨」,亦強調他反對警隊加薪,故此應從公務員加薪中分拆開來,而警務處處長鄧炳強亦應到財委會接受質詢。
此外,為在本港持續當值12小時或以上的人員提供的本地膳食津貼,處方在過去半年的總開支約5,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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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年1月1日
時間:下午2時集合
路線:維園中央草坪至遮打道行人專區
主題:毋忘承諾 並肩同行
*不反對通知書申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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