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可是,這不是普通選舉,是特首選舉,明知沒可能當選也要參選,就是搗亂、藐視特首選舉的莊嚴。這種說法不但毫無理據,而且與事實不符。當年第一任行政長官選舉,中央早已選中了董建華,然而仍有其他特別邀請的候選人隆重其事地角逐一番,顯然中央不覺得褻瀆了神聖選舉,市民當然深知整個過程只是形式上的選舉,但也不曾譏諷其他候選人做戲。
另一頭也有人不認同李永達參選,因為他們認為這不啻承認了小圈子選舉。這個想法不是沒有邏輯的,民主派主動踏入建制,企圖透過參與推動改革,撐闊民主空間,的確是很具爭議性的決定,支持與反對也一樣有值得尊重的道理。但是,君子和而不同:意見不同,也不會是奚落對方的正當理由。
在正常的選舉,我們不必批評任何人參選,誰應當選落選,自有選民決定。小圈子選舉,不受歡迎的挑戰者更易對付;何必奚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