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執法】警無搜查令強行爆門拉人 婦獲賠670萬美元和解
暴力執法警察濫權
美國警察執法近年來不斷受到大眾檢視,加州聖何塞一位媽媽去年因為要阻擋一名警察入屋受傷,該名警察沒有搜查令卻要強行入屋拘捕她的女兒,婦人被制伏在地,腳踝因此扭傷。聖克拉拉縣周三宣佈以670萬美元(5,226萬港元)與她和解。
去年4月時警方找到比爾芬(Danielle Burfine)家,要逮捕她涉嫌縱火的15歲女兒。警方聲稱有看到她犯案,但未持有搜查令,因此比爾芬在門外想阻擋警員進入,而比爾芬女兒則躲在門後不願打開門。其中一名警員在把門踹開前,還先告知比爾芬女兒離門遠一點,「我真的不想傷到你。」
結果門一被踹開,比爾芬就衝上前要阻止警員進入並吼說:「你們沒被允許入屋。」警員將她撂倒在地,她撞上一旁石柱,痛得大哭大叫,一直告訴警察自己的腳踝扭到了。警員態度淡定,只叫她躺臥在地上並將她上銬,警方最後入內拘捕帶走她的女兒。
比爾芬事後提告,律師稱她的腳這輩子都不會好了,甚至有可能影響到工作能力。最後政府決定以670萬美元和解。聖克拉拉警局局長塞勒斯(Mike Sellers)對此感到非常失望,他認為自己旗下的警員沒做錯什麼,「他們秉着好的理念,奉公守法做事。」他也說,過程中比爾芬自己有承認扭傷腳踝是個意外,但這部份的影片卻不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