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主席梁劉柔芬昨日在委員會會議後表示,將要求甘乃威兩星期內交出事件陳述書,委員會會把陳述書交予其他證人回應,然後再要求甘乃威下月中到委員會作供。梁指,屆時甘乃威可決定聆訊採用公開抑或閉門方式進行,其他證人也可自行作相關決定。
梁又指,委員會近日未有聯絡王麗珠,坦言調查至今未有投訴人,現時只是按內會提出的動議作跟進。被問到王麗珠一旦拒絕作供,調查會否「爛尾」,梁就指「到時先算」,強調委員會只能盡力調查,「其他嘅事唔喺我嘅控制之內。」
邀請作供的五人名單中,包括甘乃威一名前職員,梁解釋,這是由於甘乃威早前向傳媒表示,當日向王麗珠提出要求時,有其他職員在場,立法會秘書處至今仍嘗試確定有關職員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