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總打虎】受賄$883萬! 江西廣播電視台前副台長囚7年
江西廣播電視台法院江西上饒市李建國
江西上饒市中級人民法院,昨日對江西廣播電視台前黨委委員、副台長李建國(54歲)受賄一案作出一審判決,判處被告有期徒刑7年,罰款30萬元人民幣(下同;約34萬港元),違法所得共776.9308萬元(約883萬港元)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上饒中院審理指,1994至2017年,李建國在擔任江西電視台節目製片人、編輯部主任、副台長、江西廣播電視台副台長時,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江西某影視傳媒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朱XX、江西某傳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XX等7人所送財物共計776萬元,並為這些人員在電視節目的立項、節目的承接、設備的租賃使用、電視劇的採購、款項的支付,以及職稱評定等方面提供幫助。
在省紀委對李建國紀律審查過程中,李建國主動供出組織在最初階段未掌握的違紀和涉嫌犯罪問題,而李揭發他人犯罪行為,具有立功表現。歸案後,李建國積極退繳涉案全部贓款776萬元。
法院認為,李建國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其行為構成受賄罪,而金額特別巨大。鑑於李建國揭發他人犯罪行為具有立功表現,歸案後,李建國認罪、悔罪,積極退繳全部贓款。
《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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