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住戶真的投訴到聯辦處才是噩夢的開始。想想每月有多少人投訴樓上漏水,聯辦處工序繁複,當完成測試,證實是樓上單位漏水時,相信對樓下住戶已造成很大困擾,甚至財物損失。更重要的是樓上住戶一定不高興樓下未跟他打招呼,就向政府部門投訴,自然事事對抗,對檢測過程製造不少障礙。結果不但延誤處理,對樓下住戶造成極大滋擾,搞得不好雙方都可能變為投訴聯辦處。
其實,還有一個更好的解決辦法,是雙方平心靜氣坐下,由調解員協助雙方找出需要,配合原本看來不同的需要,基於雙方均希望維持的睦鄰關係,一同找出雙方接受的方案。最重要是快速解決問題,結果不一定是樓上賠錢給樓下的啊!
撰文:香港調解聯盟副會長繆少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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