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勇從1998年開始「入行」,主要在菜園壩火車站、朝天門碼頭等地,尋找18歲以下、離家出走或與父母走散的孩子。李自稱先後幫助過500多人,家長通常給100元酬勞,最少也有20元。去年,李勇在火車站找到一名與父母失散的女孩,女孩哭着說,自己原與在深圳打工的父母在一起,因想念祖父母而私自回到重慶,結果出火車站後迷路。李勇最後與女孩父母取得聯繫,將她送回深圳,得到2,500元,這是他最大的一筆酬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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