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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權運動】6.12封金鐘站 南區區議員質疑警方濫權

蘋果日報 2019/07/11 21:22

南區區議會金鐘站逆權運動

《逃犯條例》修訂引發多場社會運動,港鐵上月更因而多次封閉金鐘站。多名南區區議員今日在南區區議會交通及運輸事務委員會會議上,針對上月金鐘站封站一事,就南區市民的利益及人身安全譴責警方,並對相關部門及機構進行質詢。
南區區議員柴文瀚早前就6月12及13日港鐵金鐘站封站等安排,去信警方、運輸署及港鐵公司並要求答覆,惟僅收到警方少於60字的書面回應,柴質疑其做法是否能配合特首林鄭月娥所說的「施政新風」,同時強調事件中存有三大問題,包括外圍環境的威脅是否足以實施全面暫停車站服務、警方是否願意檢討及運輸署在事件中扮演的角色。
香港仔分區警署助理指揮官(行動)李嘉欣指,當時決定採取管制的基準為對現場的風險評估,保障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為首要考慮因素。她又指,警方會先呼籲市民切勿前往有風險的地方,若情況加劇,會繼續與港鐵溝通及要求港鐵配合人流管制措施,如列車不停相關車站或封閉部分出入口。對於被指通報機制不及時,她稱已在決定措施後盡快通知各運輸部門及媒體。港鐵車務經理黃港傑亦稱,一收到警方通知已下令同事盡快整理資訊,於網站及應用程式上發佈訊息,將與同事檢討發佈訊息的速度。
另一區議員司馬文及徐遠華及後質疑警方要求封閉車站的行為是否合乎法例賦予的權力,抑或是政治決定、濫用職權。徐更引用《公安條例》,質問封閉金鐘站是否假設南港島線的乘客均為前往金鐘的示威者,要求警方給予公眾解釋清楚,長時間封閉車站的原因。
李嘉欣則再三強調警方依據《警隊條例》第232章,警隊職責以合法措施去維持公共安全,防止損害生命及損毀財產為原則,進行相關風險評估而決定管制措施,至於封閉時間的長短則未有法例規管,只稱經評估後,若情況許可便通知港鐵解封。對於6月13日早上仍然封閉金鐘站的決定,她稱是為了平衡安全考慮及市民利益,亦為合法措施之一。
區議員區諾軒及黃銳熺譴責警方在港鐵站附近使用催淚彈,而當時站內的通風系統亦無相關改動,令不少站內市民、議員及警察均受到氣體的影響,危及市民安全。柴補充指,7月1日當晚港鐵曾因催淚彈而調整通風系統,減低氣體於站內的影響,質疑當局為何未有在6.12當日以同樣方式應對。黃則回應指,6.12當日站內已採用「加壓模式」,以減低味道,相信該措施有帶來一定效果。
另外,多名議員提及到金鐘站封站,大大減低南區市民跨區的方便度,相關措施令南港島綫無法發揮其作用,亦加重中環、灣仔等站、其他交通工具及香港仔隧道的負擔。黃港傑指港鐵已在相關車站加強人手,並加開免費穿梭巴士,以減輕封站帶來的不便。運輸署高級運輸主任李煦丰亦指,當時因應港鐵安排已通知其他公共交通工具承辦商要求加開班次。
但警方對針對金鐘一帶的危險性、不提供站內轉乘服務及警方是否濫權的問題一概未有正面回應,李嘉欣只稱若日後行動組有大型檢討會議,將在會上轉達議員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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