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商品說明調查科總貿易管制主任沈美珍指,判刑反映案情嚴重及絕不容忍不良營商手法,她指行車里數為二手車價格指標,被告除違法外,亦令買家在維修車輛一事上受誤導,影響買家及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呼籲消費者購買二手車時光顧信譽良好商號,並將行車里數清楚列入合約。
案情透露,姓陳事主去年7月6日在28car.com看中涉案豐田Prius C混能車,賣家謝俊傑(39歲)宣傳稱車輛行車里數2.8萬公里,有電池原廠保養至明年。事主向謝付10萬元買車,隨即向獨家經銷商查詢及驗車,發覺既沒保養,行車里數也與紀錄不符。
海關調查後得悉上手車主前年底驗車時,行車里數已逾8萬公里,至去年5月車主輾轉將車以5萬元售予謝。謝被捕後稱,因引擎失靈按掣重設,結果行車里數變成2.8萬公里,惟負責驗車的專家指行車里數不能這樣重設。
案件編號:WKCC3002/18
■採訪羅日昇、撰文梁偉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