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保團體去信鄭若驊促交代放生動物屠夫 區議員轟:收埋支雷射筆你都告 自首嘅你唔告
律政司NPV香港兩棲及爬蟲協會動物屠夫
今年年初有兩名居住在豪景花園19座的男子,先後將30隻動物從高處扔下,包括貓、兔及天竺鼠等,大部份動物因而死亡。事隔半年,一名48歲男子向警方自首,警方在搜屋後亦拘捕另一36歲男子,惟律政司早前表示因「證據不足」將不作檢控。有區議員質疑證據確鑿下,決定不提出起訴,是在「放生」兩名疑犯。律政司至今無正面交代原因,做法引起各界關注,全城憤怒。有關注動物團體將去信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促交代案件細節,包括涉案二人有否自首及承認飼養有關動物。
該區社區主任譚蓓欣回憶道,事發當日深夜,她到達屋苑19座後,發現生還的小貓躲在坑渠,非常害怕有人靠近,指有關行為對動物的心理亦造成了極大的傷害。她指政府去年稱將完善動物保護法,就《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作出諮詢,但現今又放生虐殺小動物的冷血兇徒,做法令人有所質疑。
社區主任譚蓓欣(中)指政府放生虐殺小動物的冷血兇徒,做法令人有所質疑。本報記者攝
譚蓓欣指,律政司聲稱若有新證據才會考慮再作起訴,所以呼籲掌握證據的巿民幫忙。她指自己得知有巿民自發聯署,又眾籌刊登廣告,希望能在大眾齊心協力下迫使律政司作回應,交代不起訴的原因。
豪景花園居民周小姐批評,香港警隊自詡「亞洲最佳、忠誠勇毅」,但即使有疑犯自首的情況下又不作調查,質問他們如何讓巿民安心,直指自己每日異常恐懼。荃灣區議員謝旻澤亦指責警方及律政司的不作為,指「(有人)收埋支雷射筆你都告,但自首嘅你又唔告」,轟警方及律政司放生殘暴行為。
另一位荃灣區議員劉志雄將在會議上發起動議,要求律政司交代不起訴原因。他指近日區議會權力亦屢被架空,不會奢求律政司親自來到解釋,對於得到答案亦不樂觀,但明言「生命係無價,世界亦應該有是非黑白」,希望透過社會力量及公眾關注向律政司施壓。
荃灣區議員要求律政司交代豪景花園虐殺動物案撤控原因。本報記者攝
律政司發言人昨晚指,審視及考慮案中相關證據後,律政司認為現時整體證據未能支持合理機會達致定罪,故決定不提檢控。NPV非牟利獸醫執行主席麥志豪批評律政司回應「行貨」、「答咗等於冇答」。他指,涉案二人究竟有否向警方自首,以及有否承認飼養案件中被掉落街慘死的動物,都是公眾關注的問題,日內會去信律政司長鄭若驊,促交代案件細節,包括涉案二人有否自首及承認飼養有關動物。
有報道引述消息指,案件只有環境證據,沒有直接證據。麥志豪指出,飼養動物的地方必然會留有動物的毛髮或脫氧核糖核酸(DNA),「問題係搜證夠唔夠徹底」,若在涉案單位中,檢取到涉案動物的毛髮或DNA,並作科學鑑證等,以證明有關動物曾經出現或長時間處於涉事單位,便有足夠的環境證據,最後入罪與否應交由法庭裁決。
「我哋係好憤怒!」香港兩棲及爬蟲協會會長楊嘉文批評,律政司以證據不足為由,不就案件提出起訴,欠缺理據,「應該擺上法庭彰顯公義,先可以證明(涉案)嗰兩個人係無辜定係兇手」。他指,會員對事件都十分憤慨,會與會員商討有何跟進行動。
政府去年4月就修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展開公眾諮詢,建議加重殘酷對待動物罰則,由現時最高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增至最多監禁10年,並計劃引入「謹慎責任」條文,沒妥善照顧或遺棄動物都可被控,最高判囚3年。當局諮詢期內共收到2,507份意見書,88%支持修例。麥志豪期望明年能完成修例,加強保護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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