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3個月情變 追消防前男友12萬護士敗訴
消防女護士嘉諾撒醫院楊雅麗結婚不成追債
於半山嘉諾撒醫院任職的女護士,透過消防朋友介紹,於一次遊船河活動中結識一名消防員,兩人迅即成為情侶,及後並達到談婚論嫁階段。惟就在婚前3個月兩人關係轉差告分手。護士未幾轉而與兩人的媒人相戀及結婚,她指曾替前男友還債及出錢買車,入稟法庭向對方追討12萬元。惟法官今頒下判詞,裁定女方敗訴兼須付訟費,並透露女方曾為此向男方恐嚇會向廉署及消防處投訴。
原告楊雅麗,判詞透露她與被告鄧俊樂(譯音)於2010年7月相識,兩個月後拍拖同居,至2013年中打算於翌年5月結婚,惟2013年底自被告的長輩患重病後,兩人關係轉差,翌年2月分手。原告於同年6月與陳姓媒人相戀,10月即結婚。
至2015年2月,原告向被告發律師信追債。法官今在判詞中透露,原告一向薪金較被告高,積蓄亦較被告多,而證供顯示兩人在交往其間均同意輪流付款應付開支。法官認為當時兩人已臨近結婚,原告在經濟上協助未來丈夫一點也不奇怪,原告亦曾替被告繳付數萬元的身體檢查費用而不用被告歸還,故裁定原告是自願付出金錢,兩人並非債主及債仔的關係。
法官又透露,雖然有證供顯示,被告母親曾與原告達成還款協議,惟在此之前原告曾向被告恐嚇指會向廉署及消防處投訴被告行為失當,原告並確實曾向廉署及消防舉報,明顯原告是有預謀,以此威脅被告母親跟她達成還款協議,故裁定協議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