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一周內,已經發生林林總總我們預計不到的事情。去周,最令筆者動容的,並不是滅絕人性的恐怖主義慘劇,也不是高官胡亂放矢的鬧劇,更不是活生生的荒誕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有錢請大狀的比冇錢的擁有更多平等──不禁叫人神傷的是一宗人間悲劇。
據本報上周報道:「……一名沉迷在OnlineGame(網絡遊戲)之中、同時活在真實及虛擬世界的十六歲少年,昨下午在網絡世界內遭「HACKER」﹙黑客﹚用巧取豪奪的手法欺騙,盜去其心愛武器後,陷入瘋狂狀態,結果在無法解脫痛苦及憤怒之下走上絕路,用ICQ發出遺言後,於葵盛東村二十樓的住所跳下身亡。」
真金白銀購虛擬工具
有留意行業的人應早知道,自互聯網普及,電腦遊戲已經不再是自我封閉的單打獨鬥,網絡遊戲在全球大行其道,吸引了一大批捧場客,不單止青少年,還包括成年人及專業人士,這批「思想成熟」的人士,對網絡遊戲的沉醉程度絕不遜色於青少年。
網絡遊戲與一般電腦遊戲不同之處,除了顧名思義是透過網絡與網上其他人共玩,另一項分別──對營運商來說──是可以透過網絡出售遊戲內的「零件」,例如玩者可以用現實世界花白白的金錢,購買在虛擬世界用作行走江湖的「生存」工具,而且這些「零件」還可轉讓和炒賣,擁有第二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