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生活廿幾年,今個月一篇報道令我大腦第一次將「賣腎」、「買樓」同「香港人」三者扯上關係。
中學時代一篇網絡恐怖故事教曉我世上原來存在有人體器官買賣。故事大概是幾個港女結伴北上深圳東門某商場修甲,其間有個人去廁所之後失去知覺,醒來後發現自己躺在浴缸、吊住藥液,眼前有張字條話「你已經無咗個腎」。後來陸續聽過那故事的其他版本,惟真實與否則已經無從稽考。
到大學同儕談及的人體器官買賣時,討論前設通常是貧窮國家的人基於某些突發金錢需要,無奈之下要賣腎予中間人,例如印尼或者印度等發展中國家的「賣腎村」。至於那些強國人為買iPhone、找卡數而賣腎的新聞,則當笑話一則。
存在那前設的原因是大家都難以相信發達國家的人,道德上會接受人體器官黑市買賣這種新世紀人吃人的事。香港屬發達國家之列,你我他四肢健全、但求三餐溫飽、找塊瓦遮頭的情況下,毋須淪落到出售器官。即使不幸遭遇意外,或者身患危疾,香港仍勉強叫有安全網提供最基本的保障。
直到日前哈佛大學教授Michael J. Sandel到中大演講,報道指現場討論腎臟可否自由買賣時,「同場亦有人認為香港樓價高漲,若賣腎可助買樓,並無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