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頸打下體襲擊工黨示威者 高球教練認罪稱「火遮眼」

蘋果日報 2018/09/05 12:11

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唐進寶高球教練襲工黨成員

【新增動新聞】
「香港高爾夫大聯盟」今年4月,於粉嶺高爾夫球場會所召開記者會,要求保留高球場,卻遇到工黨成員在場外示威,雙方在場外發生衝突。期間有參與大聯盟活動的高球教練打工黨成員下體,再雙手叉頸將對方摔在地上,事後高球教練逃離現場,惟全程被攝進傳媒鏡頭。教練今在裁判法院認罪,辯稱是「火遮眼」。
案件原定於今日在粉嶺法院開審,57歲高爾夫球教練唐進寶改口認罪,承認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事主盧俊文回覆指,事件由4月發生糾纏至今,總算有個了結,無論法庭如何判決會予以尊重,正與律師研究會否展開民事索償。但他認為被告提堂時不認罪,到聆訊階段才認罪,而且提出希望罰款了事,反映其心態只打算用錢解決問題,並非真誠認為自己做錯。他強調一切肢體暴力都不會令抗爭行動退縮,日後仍會繼續為爭取政府收回粉嶺高爾夫球場發聲。
要求罰款但官指監禁是其中選擇
辯方求情透露,被告月入1.7萬元,屬自僱人士,與任快餐店經理的妻子育有一名現年21歲的兒子,現於城大讀書。辯方解釋,案件因身體上的碰撞而引發,承認被告當時「火遮眼」,使用了不適當的武力令事主受傷。辯方又透露,被告過往沒有刑事紀錄,而傳媒廣泛報道令被告受精神壓力,已得到教訓,請裁判官考慮到事主傷勢不算嚴重、被告無使用武器,希望判以非監禁式刑罰,或罰款了事。
裁判官則明言罰款並不適合,將案押後至本月20日判刑,期間先取閱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惟提醒被告任何判刑包括監禁的選擇仍是開放。被告可繼續保釋。
案發於4月27日早上,張超雄議員助理盧俊文(27歲)及其他工黨成員到場外示威,要求政府收回高球場以解決房屋問題,期間當盧俊文走近會所時遭被告截停,被告先打盧的下體,再出手叉頸,並將他摔在地上。事後被告被朋友制止並逃離現場,盧在示威完畢後到北區醫院求診驗傷,證實其枕部腫脹、頸兩側發紅及手肘擦損。被告同日自首,警誡下否認控罪,只是出席大聯盟的活動,被告及後在列隊認人手續中被認出。
【案件編號:FLCC3010/18】
記者陸羽平
empty
empty
被告唐進寶(陸羽平攝)
empty
事主盧俊文(左二)今亦有到庭外示威(陸羽平攝)
empty
被告唐進寶(中)雙手捉著盧俊文的頸,將他扯來扯去(藍衣者)
empty
被告唐進寶(中)將盧俊文摔在地上
empty
被告唐進寶(中)將盧俊文摔在地上
empty
被告唐進寶(中)將盧俊文摔在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