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被告在法庭應訊時,其年約5歲的兒子亦站在兩人身旁,主任裁判官練錦鴻指被告兒子沒有犯事,着他坐下。兩名被告否認控罪,控方表示將傳召6名證人作供,包括蒙牛職員、警員及化驗師。控方續指,兩名被告指兒子喝了蒙牛出品的奶類後腸胃不適,多次致電蒙牛公司,要求蒙牛賠償他們3萬元,否則將案件告知傳媒。蒙牛職員錄下被告的電話內容,並報警求助。辯方則指兩名被告的要求並非不當,不涉及勒索成份。
兩名被告沒有任何刑事紀錄,主任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下月18日審訊,兩被告分別以現金3百及2百元保釋外出,其間不准接觸證人,亦不准離開香港。
案件編號:KCCC3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