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有今日:單挑大銀行

蘋果日報 2007/03/23 00:00


多得劉華,香港人越嚟越重視消費者權益,不過刁民卻因此與日俱增。香港上一代「劉華」人辦,相信係一名為咗13仙同銀行打官司嘅學生,當時報紙話呢單可能係香港司法史上,涉及金額最少嘅官司。1981年3月23號,22歲嘅浸會書院學生潘志雄去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海外信託銀行。事緣佢拎張老竇畀佢嘅支票去銀行攞600蚊,銀行職員話支票曾經塗改,個簽名筆迹又有啲亂,所以「彈票」唔畀佢攞錢。
潘志雄基於「消費人」權益毅然向銀行索償,按當時法例,法官指最多可追討損失連一日利息共13仙。銀行代表律師不服,話職員有逾30年辨認簽名嘅經驗,若然敗訴,可能影響銀行運作,要求將案件轉介地方法院,法官認為有理,於是批准。潘志雄當時喺庭外死撐,話會搵個警察friend做筆迹專家出庭,證明老竇張支票係堅嘢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