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啡師管有鉗士巴拿等工具 認罪判囚9個月

蘋果日報 2021/06/08 17:55

咖啡師士巴拿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去年5月27日多區有人示威抗議國歌法,警方於黃大仙中心外截停兩名⻘年,搜出鉗、士巴拿、石油氣罐及打火機等物品,其中23歲咖啡師承認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和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指控罪嚴重,須考慮涉案物品有潛在風險,終判被告入獄9個月。
被告劉丞軒(23歲)承認於去年5月27日在黃大仙中心南館大新銀行外,管有一把鉗、一個士巴拿、石油氣和一個打火機。
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早前索取被告勞教中心報告,報告指被告因身體問題,不適宜入住勞教中心。辯方求情指被告還柙期間沒出現紀律問題,顯示悔意,已汲取教訓。他從事咖啡師多年,心願是開設一間咖啡店,現已儲到三分一資金,且本案另一被告獲准以守行為處理,望嚴官輕判被告。
惟嚴官指控罪嚴重,須考慮涉案物品的潛在風險,判被告入獄9個月。
同案另一被告陳偉傑(20歲)與劉同被控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指兩人同日同地管有一罐石油氣和一個打火機,意圖損壞他人的財產。陳早前獲准守行為了事,另須付300元堂費。
【案件編號:KCCC298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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