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款是另一課題,300萬元物業,月供1.1萬元,500萬元的,月供約1.85萬元。前者二人收入約3萬元的應可應付。後者要求總收入約4萬元,有工作經驗的專業人士綽綽有餘。
一種策略是先租後買,租住面積小一點的單位,其間努力儲蓄及投資,等大市下調,買家有較大議價能力時才入市。大市跌20%時,500萬元的單位便宜了100萬元,是很多人2至4年的年薪。當有了第一個物業,大市升時不妨套現,然後租住單位,在大市下調時買入更大、更近、更新的單位。
居住是人的基本權利,物業肯定是「居住」行先,而非現在的「投資」為先。
中大酒店及旅遊管理學院會計與財務高級導師 李兆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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