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上周宣佈加強對從高風險地區(孟加拉、印度、印尼、尼泊爾、巴基斯坦、菲律賓及南非)來港外傭的檢疫要求。僱主必須負責支付由這些地區來港外傭的核酸檢測費用,以及在港強制檢疫14天期間的酒店住宿費。為配合措施,入境事務處規定僱主為外傭申請簽證時(包括已遞交但有待批核或簽發簽證的申請),若其外傭7月25日凌晨零時或以後抵港,僱主必須簽署及提交一份承諾書,表明會為其外傭作出相關的病毒檢測及酒店檢疫的安排,並且負責相關費用。
得成僱傭中心總經理廖翠蘭估計,本港的外傭僱主簽這份承諾書後,料需就每名抵港外傭多支付逾8,000元費用,包括一千多元的核酸檢測費,逾5,000元的14天酒店隔離住宿費,逾千元機票額外費用,以及由機場到酒店的的士錢等。
廖強調,香港僱主其實早已有心理準備付這筆錢,問題在於當局要求「在檢測取樣72小時內起飛來港」卻有點難達到,因菲律賓當局檢測較慢,而且並非天天辦公,加上機位緊張,稍有差池菲傭即難以趕上原本預訂了的航班來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