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披露,湯顯明任內130萬元的送禮開支,包括1,580元一隻的啤酒杯、1,650元的相機、5至100元不等的朱古力、中式糕餅,他還買了1,960元一支的酒送禮。最貴的禮物是4,140元的虎形雕刻擺設,據悉是送給最高人民檢查院前任檢察長賈春旺。至於廉署各部門買的禮物,則包括180元一隻的咖啡杯,最貴是4,730元的鷹形雕刻擺設。
報告餽贈的章節抽起三個涉刑事調查的段落,接着指「縱使禮物本身不屬私人性質,但獨立檢討委員會認為,經剔除價值細小的紀念品後,公務餽贈的數目依然很多,有些更是昂貴禮物」,不符廉署本身有公務場合互購禮物的情況須減至最少的政策,批評湯任內,廉署送禮做法不符合公眾期望。